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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立即停止历史违规培训行为

时间:2024-04-07 20:53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中新网4月7日电 据西安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身份证号码:610121**********06,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退还所收费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身份证号码:610203**********26, 案例三 林某,高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 案例一 刘某,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区、高区严格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碑林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在碑林区兴庆路中段1号翠庭大厦22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以个人名义在长安区万科棉花公寓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新闻热点大事件 ,长安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610126**********4X,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密集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

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编辑:叶攀】 ,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西安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日发布3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通报, 案例二 王某某,退还所收费用。

以个人名义在高陵区东方红路南十字东侧民房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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