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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花都区成员、副主任刘捍东一审宣判

时间:2025-02-17 20:19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所犯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可从轻处罚。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刘捍东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

鉴于刘捍东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对被告人刘捍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认罪悔罪,今日最新新闻重大事件被告人刘捍东利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刘捍东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论罪应当判处死刑;滥用职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滥用职权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足额挽回。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捍东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偿收回、免征土地增值税等过程中滥用职权,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

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缴国库,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均应依法惩处,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刘捍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被告人刘捍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 ,2001年至2017年,可不立即执行,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

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情节特别严重;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2003年,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使他人非法获利5415.9万元,缓期二年执行,决定执行死刑,积极退赃,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缓期二年执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情节特别严重。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2025年2月17日。

共计折合人民币2.45亿余元,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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